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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Saturday
19:46

花蓮縣府盼落實計程車合理收費機制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花蓮報導
2011.06.07
花蓮縣政府表示,針對日前縣長親民時間,計程車業者反應有少數計程車駕駛人不按跳表收費之現象,縣府於今天與業者召開協調會議,盼落實合理收費機制,避免惡性競爭對花蓮觀光形象造成傷害,縣府亦允諾將成立計程車費率審查委員會,徹底糾察違法之業者,確保消費者權益。 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表示,少數業者以市區一律100元低價策略攬客,導致依推定按表收費的業者反倒被外地遊客投訴「亂敲竹槓」,少數業者以八年以上的老舊計程車降低營運成本,恐造成劣幣逐良幣,對花蓮整體觀光形象帶來負面衝擊 。 計程車業者主張,為維護依法按表收費之計程車業者的權益,縣府應徹底落實「計程車不二價」原則,一律嚴格要求計程車業者按表收費,並強調「計程車價格不應打折」,如此才能維持縣內計程車輛載客品質。 針對業者反映的問題,花蓮監理站表達不同看法,認為依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以及「公路法第42條」規定,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應裝設自動計費器,並應按規定收費,其旨在限制業者不得超收車資,條文內並無規定車資費率之下限標準,因此計程車運價打折行為是否有違公平交易法以及造成惡性競爭,則有待商確。 花蓮縣政府回應,為有效衡酌計程車費率之各項營運成本之計算標準,擬重新檢討修正相關法令,並將於近期內邀請相關單位成立「計程車費率審查委員會」,俟決議案通過後,將正式公告計程車收費原則,絕不讓守法之計程車業者權益受損。 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一旦縣府擬訂相關規定,將依法蒐證並取締少數計程車業者以低價攬客打亂市場行情,期有效遏止削價競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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