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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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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4

副市長召集相關單位擬保護受家暴者法規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5.26
副市長徐中雄針對媒體指出遭丈夫家暴的董姓肉粽媽媽申請保護令一事,於二十六日召集相關單位,希望近期內召開家暴委員會臨時會,研擬一套保護受暴婦女的單行法規,以免受暴婦女又回歸暴力環境,再有遺憾發生。 為協助遭家暴者能早日受到保護,副市長徐中雄於二十六日召集社會局、警察局進行了解,除希望完備相關協助的資料提供給法院,並呼籲社會大眾了解家暴通報的管道與程序外,也希望針對家暴個案研擬一套方案,在受暴者未主動申請保護令之前,讓政府能介入協助,或初步予以保護,以免此事件今後再釀成遺憾。 徐中雄副市長表示,在進行整個事件的了解後,發現受暴婦女在事後都會選擇原諒,而不了了之,但再次受暴後才發現為時已晚,他鼓勵受暴婦女在有類似事件後,可與親友或社工員談談,一定要勇敢站出來面對,向社會局及警察局表達自己的意見,政府才能明確給予協助與保護,政府不希望再見到任何遺憾,但政府也應主動出擊,在受暴者還在猶豫不決時,政府能主動介入個案,給予相當程度的協助。 徐中雄副市長指出,他已經責成社會局與警察局,在近期邀集相關婦女團體與法律顧問團體等,共同來研擬一套符合法律又兼顧到受暴者安危的方案,主動介入受暴個案給予初步的協助。 台中市家暴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表示,董姓婦人個案在今年三月就曾接過通報,也安排社工員前往訪視並提供相關協助與安置,但他在受安置後就自行離去,並婉拒協助,五月十一日再次接到通報,警察局在五月十三日就向地院申請保護令,目前正等候地院核發中,他見到許多家暴個案都是在原諒丈夫後讓丈夫累犯,而且一次比一次嚴重,他呼籲受暴婦女,在發現丈夫有言語恐嚇或是人身攻擊暴力傾向時,在第一時間就應該撥打113通報專線或110報案,留下紀錄或讓社工員作進一步的訪視,必要時也要接受社工員的建議,以免後續不必要的困擾。 社會局呼籲,民間行善團體若未來再遇有類似家暴案件,希望務必先通報社會局,讓相關專業人士協助,勿擅自與案主私下進行調解,若發生任何人身攻擊意外事件或因此釀成不幸,後果非行善團體所能負責。 警察局則表示,此個案在提出申請保護令後,警察局在第一時間就備齊資料移給法院,但因此案申請保護項目較多,初步法院應會先核發暫時保護令,確保她勿遭受騷擾,不過一般此類似案件申請,若非緊急必要,法院因受理案件眾多,通常需一個月才能核發。警察局並呼籲,在家中遇到家暴事件時,就一定要報案,因為留下紀錄或驗傷報告都有助於未來申請保護令或訴訟時法院的判讀,否則每個受暴者都會訴說遭家暴多年,但是法律上又口說無憑,反而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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