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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Friday
17:55

軟體科技園區進駐廠商 提供多項補貼措施

記者楊清森/高雄報導
2008.04.10
為促進高雄市經濟發展,發展新興高科技產業,高市推動設立三大園區(包括多功能經貿園區、航空貨運園區及生物科技園區),而高雄軟體科技園區即位於多功能經貿園區內。高雄市政府為鼓勵廠商投資、進駐、開發三大園區,多次修改「高雄市獎勵民間投資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等相關法規,除於95年7月增加進駐三大園區廠商之補貼額度及項目外,又於96年兩次修正,將市府重點扶植產業列為獎勵對象。提供區內廠商融資利息補貼-按實際融資利率補貼2.5%,補貼期限最長為五年,每年補貼以新台幣600萬元為限;對於區內租金亦加以補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減收廠商租金(所稱6688,前兩年年租金打六折、第3、4年租金打八折),市政府再配合補貼三成租金,即廠商實際支付租金為原租金之3355(前兩年支付年租金三成、第3、4年支付年租金五成);同時提供房屋稅補貼-前二年全額補貼,後四年補貼50%,每一申請者房屋稅補貼累計總金額以5,000萬元為限。 高市財政局已於3月25日邀集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審核通過之40家高雄軟體科技園區投資廠商辦理補貼措施之說明會,並預定於4月15日藉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辦理之「開創高軟商機聯誼茶會」,擴大說明本項優惠措施,期能提高就業率,落實高市產業發展政策,及促進本市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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