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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Friday
14:14

公務車當私家車?某局長真舒服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南投報導
2011.05.17
南投縣政府某局處長,最近再被檢舉「公務車私用」,每天上下班均命司機使用「單位公務車」接送;此舉引起許多公務員不滿,所以透過管道進行檢舉,至於最後會有何「結果」,各界盯著看。 被檢舉的這位「某局處長」,命單位司機將公務車加滿油,接送上下班的「偉大公務」,已在單位內被激烈議論;甚至,在探到舉發者將「路線」一併公布後,已知道這位「偉大」單位主管,應是南投縣長李朝卿的「愛將」之一,所以認為最後一定沒事。 這位「某」局處長,命令單位司機,使用公務車接送上下班,舉發者一併繪出路線,如下班,由南投市開車,經過南投高中,再轉南投醫院前彰南路,轉向南北通,之後接上南崗大橋,直奔家中。 據了解,這位「某」局處長,命令司機用公務車送上下班,司機因是上班之外,勢必得請加班,且公務車用油也一定「報公」,否則一名司機薪水不多,怎可能自己掏腰包?來巴結這種主管。 由此分析,這位某局處長,很顯然在領導上出現問題,否則不會有「閒雜人等」,會跟隨在後而紀錄「使用公務車接上下班」的行程;因此,這項「公車私用」的憾事,若真如外界的檢舉,相關單位絕對有調查必要,看是否有涉貪瀆或「圖利司機」?讓全案水落石出。 其實,有關南投縣政府單位主管,出現「公務車私家用」的憾事;稍早前即發生過,這位局處長即是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長陳振盛。 甫擔任文化局長的陳振盛,熱力文化工作,下班後仍在外處理文化業務,所以使用自己開出的公務車,就未開回文化局停放,直接開回家,第二天再開回文化局上班。 然這種情形,卻引發南投縣議員賴燕雪利用議會總質詢時,對陳振盛「質詢撻伐」;而,陳振盛被議論後,立即轉換「用車」方式,不再上下班使用公務車,處理公務再忙都會將文化局公務車開回局內,換自家車下班。 然,南投縣政府一些局處長,公務車私用卻已被議論;因他們都會直間接將公務車開回家做上下班之用。甚至,有一些還會使用「文簽」,簽呈讓縣長李朝卿批示,讓公車私用合法化。 只是,這種行為若屬合法,但在整個行政觀感上,又怎能讓百姓與基層公務員信服;其他守法的單位主管,又怎能吞下這口氣?所以,這位某局處長的作法,已讓人失望。 而針對公務車可否使用在上下班?南投縣政府人事處長蕭煥鏘表示,在法條規定上,凡機關首長是可以使用座車上下班的;如縣長就是。 至於,南投縣政府有分「府內局處」與「府外局處」;較細的說法,府外局處主管也算是「機關首長」,所以若真使用座車上下班,應也不算違法。但,若命令司機接送,則得看這位機關首長的用車情況再行瞭解了。 縣府一些老公務員表示,局處長命令司機接送上下班,真的讓人觀感不佳,甚至被指「貪瀆」也不為過;因為,在年度預算上,局處長應無固定座車,能動的車輛頂多是單位內的公務車,這種車輛一般都使用在下一級單位科室的業務需要,或者局處長真的外出公務;其他用來「私用」,非但會引起非議,且被司法單位調查,應是「嘟嘟好」而已。 最近頻頻出包的縣府某單位,再出「公車私用」的憾事,著實有整頓的必要;且檢調單位也應進行調查,讓南投縣的公務清明,公務員完全守法,不會發生「劣幣逐良幣」的大憾。 圖說:南投縣政府局處公務車不少,但某些局處長竟打著「利用職務」之便,使用公資源搞私事,讓人遺憾。(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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