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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Sunday
10:40

台中露骨車體廣告影響兒童明起開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4.26
議員關心國光客運車體廣告「小小彬抓猴」在市區主要道路行駛,恐造成學童不良影響,市長胡志強表示,此廣告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二十七日起看到就開罰,而國光客運也已經承諾將該廣告下架。 議員何文海及蔡雅玲聯合質詢時,議員何文海關心土地重劃是暴利事業,為何市府要將土地交給財團自辦重劃?胡市長表示,土地重劃核定推動後,中央要求以自辦為優先,原台中市議會也有相同決議,至於自辦後誰得標不是他能管的,因此沒有所謂交給財團的問題。 何議員指出,第十三期重劃的第一工區規劃是九十九年七月動工,守法的地主都移開了,開始到外面租房子,但是第十三期第一工區到現在還沒有動靜?蕭副市長表示,十三期重劃區因為設計了一些藝術東西,所以擔誤一些時間,市府希望可以做得更好,盼動工延誤不要影響完工時程 ,要拼拼看如期完工,對地主才有交代,目前已經快設計好了,也快要發包了。 何文海要求地政局長至南屯區再辦一次說明會,與地主說明為何第十三期重劃為何延期;局長曾國鈞表示,可以再辦說明會。 議員蔡雅玲關心,近日經常在市區道路上看到車體廣告「小小彬抓猴」,以學齡前兒童小小彬作為代言人,且小小彬還是兒童偶像是否造成社會風潮,成為小朋友學習對象,影響其身心靈發展,以前台中市公車站牌有很多抓猴的廣告,經過議會質詢關心,已經改變為偵訊業者廣告,但是最近「抓猴」死灰復燃,為何車體廣告可以這樣露骨的字眼行駛在市區道路上。 胡志強表示,此車體廣告他沒看過,蕭副市長說這是全國性廣告,在台北也看得到,以前抓猴廣告放在公車站牌,市府可以不准他做此廣告,他剛剛已經請副市長問社會局,有沒有違反兒少法,以小朋友的偶像做此廣告,作為台中市長,傾向認為此廣告對中市不好,不接受這種廣告,也請社會局研究,如果依法有據,就會禁止此車體廣告在市區跑。 隨後,胡志強補充表示,以「小小彬抓猴」作為車體廣告,已經違反兒少法,他認為以小朋友做為此廣告代言很不妥,因此決定二十七日起開始處罰,剛剛市府人員也已經打電話至國光客運,國光客運承諾將所有此車體看板下架;交通局長林良泰也表示,國光客運承諾只要車回到台中,就會將此車體廣告全部下架,因此只要是回到台中的車子就不會有此狀況。 關於國光客運車體廣告爭議,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交通局已經責成國光交通公司下架(清除),若未清除則可依疑似違反兒少法第三十條第十一款「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開罰,違反者處以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姓名。 議員蔡雅玲關心,無障礙坡道設置相關議題,包括:無障礙坡道中間卡一棵樹、無障礙坡道旁邊畫了停車格等,請問殘障朋友要怎麼使用? 胡志強表示,第一、所有無障礙設施都要求應邀請殘障團體來試試是否適當,第二、無障礙空間入口處,不但不能有停車格,還要畫紅線不准停車,並嚴加取締,兩三年前雷厲風行做過之後,他以為大家會學會,沒有天天去盯,造成包商不做、檢驗人員不認真,因此現在他要求馬上全部清查、追究責任。 建設局長沐桂新表示,負責北屯的廠商所設置無障礙設施不合規定已要求限期改善、打掉重做,將會馬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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