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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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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2

潭子及北屯區地下水污染改善推動情形說明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4.14
副市長蔡炳坤邀集經濟部加工出口區、臺灣自來水公司、市府建設局、經發局、法制局、農業局、潭子區公所、北屯區公所等相關單位及外聘委員盧至人教授、梁振儒教授等召開推動小組會議,除先行確認瞭解目前各項改善工作進度外,並就遭污染區域未來工作進行協商,立委盧秀燕親自到場,市議員蕭隆澤服務處亦派代表出席關心。 針對潭子及北屯區地下水遭污染案,台中市府己於四月五日由蔡副市長召集成立污染改善推動小組,確保民眾飲水安全,並持續進行加工區內外事業稽查及土壤採樣檢測,未來己研提百年相調查與應變計畫向中央申請補助,以辦理受污染之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進行污染整治管控,並要求污染者進行改善。 會中再次確認,加工出口區內污染源清查工作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台中分處執行,區外則由環保局執行,並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台中分處儘速成立規劃小組研議聯合污水處理廠之設置,於半年提出報告,必要時由市府協助土地之取得;尚未設置污水處理廠前應設置二十四小時之連續自動監測系統。 針對舊社里三口民井封井後居民飲用自來水部分,經發局及自來水公司表示己趕工完成管線裝設,十四日上午進行裝錶及送水,有關三口井用戶用水費用問題,將由區長、里長、經發局、建設局、自來水公司及經濟部會同與三口井之管理委員會做成水費成本評估,在不增加居民負擔之情況下,超出原用戶負擔部分由經濟部負擔。 立委盧秀燕表示,其與經濟部施部長協調此案解決措施,經濟部亦承諾願就受污染區居民之健檢、水費、管費部分儘力負責並協調加工出口區及自來水公司解決用水問題。 為確保民生用水安全,會議中並劃定公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範圍,包括旱溪(旱溪西路)以西、崇德路以東、潭富路以南、太原路以北的地區,管制區範圍內應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禁以下行為:一、置放污染物於土壤;二、注入廢(污)水於地下水體;三、排放廢(污)水於土壤;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管制行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禁止飲用、使用地下水及作為飲用水水源,但加工出口區內如使用地下水作為製程用水必需先經處理並由加工出口區負責管制,區外部分之製程用水則需專案報經環保局許可。 除舊社里三口民井因土地重劃問題無法裝設自來水外,市府呼籲其餘潭子區及北屯區遭污染地區地下水井居民儘速裝設自來水,相關費用由各住戶自付申裝自來水費用(含統一挖補費及水錶),埋設管線費用則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台中分處協調水利署負擔,並責成潭子及北屯兩區長會同自來水公司及經發局就污染區內尚未裝設自來水用戶進行清查,於兩週內提出名冊,交自來水公司依程序向經濟部申請裝設管線相關費用。 另就地下水遭污染地區居民健檢部分,將由環保局提供相關資料,並由衛生局評估規劃污染範圍內飲用地下水居民健康檢查之項目、辦法等,於下次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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