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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Wednesday
11:14

市府抽查大專院校學生校外居住公安問題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3.29
台中市政府為維護大專院校學生校外居住場所的公共安全及房東居家安全防範意識,虞二十九日上午進行「聯合督導抽查大專院校學生校外賃居場所公共安全」,分別抽查逢甲大學附近「逢甲大學城」等三處學生租宅,發現部分建物使用執照用途登記與逃生設備不符規定,除開單限期改善外並將不定期抽查與複檢。 台中市政府為加強建築物及消防等公安檢查,並配合「教育部推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賃居服務實施計畫」,副市長徐中雄召集消防、警察、都發、教育局等單位組成聯合督導小組,於上午十時由消防局副局長曾進財帶隊分別抽查逢甲大學附近福上巷及西屯路二段等三處學生租屋處,在場還有市議員張廖萬堅、逢福里里長張文平。 其中福上巷二百一十四弄內的「逢甲大學城」社區,有近一千間的租屋房,超過一半是租給學生住,消防局發現五層樓的樓梯公寓需要加強消防逃生指示標誌與逃生照明燈等設備裝置,都發局則發現此棟住宅需要登記使用執照用途為寄宿舍。逢甲大學城社區主委表示將依規定改善。 隨後督導小組前往福上巷二百一十六弄內規劃有三十二間房間的五層樓私有住宅,此宅當初使用執照是登記「寄宿舍」,因此符合規定,樓層間的逃生照明與指示也符合規定,不過發現梯間通道有鞋櫃擺設,已當場請房東移除。 最後督導小組來到西屯路二段一處透天住宅,也是私有住宅樓上闢成學生租房,不過此處都發局也發現使用執照用途是登記一般住宅,而未登記寄宿舍;都發局表示,由於營建署對於寄宿舍的定義並無明確規定要多少房間數目,此方面還需要請示營建署。 消防局表示,政府對於學校外學生租屋的安全規範,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有校外會處理,不過僅限於高中以下學校,對於大專院校目前尚無專責機關統籌,因此還是建議由校方主動針對學校附近的優良租屋宅,將其資料提供給消防局、警察局、都發局、教育局等單位,讓這些專業單位就其所負責的專業領域進行稽查督導,若全部項目都符合規定,學校就可以頒發安全標章給這些優良租宅,提供給學生清楚的選擇機會,如此也會有良璧驅逐劣璧的效果。 警察局呼籲,這些租屋的房東都必須要裝設監視器,以確保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社區的安寧;消防局則表示,今後將會不定期做公共安全聯合抽查,至於今日抽查須改善的部份,市府除限期改善外也將會不定期複檢,並呼籲住在校外的學生絕對要慎選租屋的公共安全,樓梯消防設備、逃生指示、緊急照明、逃生通道暢通等要素都要注意,而對於以木板隔間,又無塗上防火漆的租屋處,盡量不要考慮,以確保住宅的公共安全。 圖說:消防人員檢查大專院校學生校外居住安全設備。(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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