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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Wednesday
07:56

高雄港新生路漁港公地租約6月到期不續約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1.03.22
因應高雄港推動「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其中有關「新生路南段漁港專業區公地租約」之承租業者,今年6月合約到期,高雄港務局已決定不再續約。 高雄港務局表示,「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分為「中山高速公路延伸路廊」布設雙向四車道主線全長約1.13公里,及「商港區銜接路廊」主線全長約3.16公里,該計畫業奉行政院核定實施,總經費為88.78億元,於99.12.28公告招標,100.2.21決標,由遠揚營造公司得標,預定100年4月施工。 其中,有關「新生路南段漁港專業區公地租約」之承租業者有48戶,該區租約租期原訂為3年,因推動上開聯外高架道路計畫,高雄港務局約於3年前即已將租約租期縮短為1年,並通知承租業者預為搬遷之準備,嗣後明確通知48戶承租業者租約將於99年6月30日終止合約。 惟業者表示不及搬遷,遂請求高雄港務局准予租用戶延緩一年終止合約,將於今年6月合約到期,高雄港務局已決定不再續約。 高雄港務局說,該計畫包含「中山高延伸路廊」及「商港區銜接路廊」兩路段,「中山高延伸路廊」起於中山高速公路末端,沿漁港路往西南至新生路以交流道銜接商港區銜接路廊,主線全長約1.13公里。 「商港區銜接路廊」起於前鎮運河北岸,沿前鎮運河東行至新生路後右轉沿新生路西側南行,止於第三、五貨櫃中心檢查站前,主線全長約3.16公里。 港務局說,高雄港第二、三、五貨櫃中心因位居高雄市前鎮區與小港區,公路運輸主要經由新生路、漁港路、金福路、擴建路等市區道路連接至國道、省道等聯外主幹道。 由於國道、省道等皆未深入港區,形成客、貨車混流,影響環境品質並造成當地居民交通安全威脅,加上各貨櫃中心無法直接連通,往來各港區之貨車需繞行市區道路,耗費時間並加重道路交通負荷等問題,貨物流通時間及油料成本增加,影響高雄港營運效率及競爭力,也引發民眾及航商之抱怨。 港務局說,為提升高雄港港區聯外運輸效率、改善客貨車混流衝突,及保障居民交通安全等目的,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與高雄市政府共同爭取推動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工程計畫,工程範圍涵蓋漁港路、新生路北段及新生路南段,全案已獲行政院核定,估計計畫完工通車後,每年可產生包括行車成本節省、時間節省、肇事減少、環境效益及港埠營運等各項效益約10億元。 目前新生路北段已訂於今年4月開工,新生路南段部分則因部分工程用地為國有土地,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委託該局管理,自民國60年代起租給民間業者至今,目前共有48家承租戶,其中41家租約將於今年6月30日期滿,另7戶則因應本計畫,由高雄港務局依契約規定終止租約。 港務局表示,為使相關承租業者及早因應,該局除發文給用地範圍內承租戶表示99年6月30日租約到期後不再續租外,並召開數次工程說明會,其後為使承租業者有更充裕時間遷移,遂將原合約再續一年,延至100年6月30日,由於工程計畫確定將於100年度展開,該局並再次於99年12月分別行文通知各承租戶,租期屆滿不再續租。 針對部分承租業者反應,於租賃土地上建有建物設施,希高雄港務局予以補償或救濟,該局表示,依雙方現有國有土地租賃契約,租約終止時,承租人應騰空交還國有基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該局曾於99年12月31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會中邀集多位法學界專家討論,惟礙於目前並無相關補償或救濟法源,無法同意承租戶補償或救濟之需求,該局並將於3月23日召開說明會向承租戶說明,盼能化解承租戶疑慮,使本工程計畫順利推動。 該局說,除高雄市政府推動的「國道末端銜接國際機場、國際海港之瓶頸路段改善計畫-近程計畫」(簡稱三國通道計畫)應依原計畫期程執行外,亦應推動「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才能有效解決該區交通問題,該工程完成後將可帶動效益如下: 1.提升道路容量,有效分離客、貨車流;並將車流單純化,降低各車種交互影響之衝突;改善港區周邊交通秩序並保障居民行的安全及提升生活品質。 2.連結港區與高、快速公路,建立高效率之聯外運輸系統,有效提升高雄港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3.配合港區內外貨櫃場、倉儲轉運專區及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提供迅速便捷的連絡道路,降低海關押運所耗費之時間與成本,增加貨物流通效率。 4.促進港市協調發展,藉由路網之串連,整合高雄港、市目前交通,促進港、市協調發展,繁榮區域經濟,創造未來自由經貿港市及國際觀光港市之發展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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