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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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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解除契約退費爭議可向交通部觀光局或消費者保護專線申訴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3.17
日本為國人熱門旅遊國家之一,最近受到世紀大地震所引發海嘯侵襲及核電廠輻射外洩等因素,影響了旅遊的意願紛紛打退堂鼓要求退費,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室最近都接獲許多電話詢問,是否可以解除契約要求退費。 日本受地震海嘯及核電廠輻射外洩影響,重災區包括福島、仙臺、岩手、青森及北海道東、南部地區,因為受災嚴重而無法前去旅遊,外交部早已發布紅色警戒,建議國人不要前往該地區,日本關東地區雖非屬重災區,但卻因福島核電廠因地震受損而輻射有洩漏的情形,因已影響身體健康,外交部也緊急發布為紅色警戒地區。 消保官表示,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二十八條規定,消費者旅遊行程如果有前往紅色警戒區域,在扣除代辦規費及必要之支出費用外,旅行社必須將所剩費用退還消費者,如果非屬紅色警戒地區解除契約則還是要依第二十七條規定之比例賠償旅遊費用。 賠償比例大致為在行程出發前三十一日前解約,必須賠償團費百分之十,在二十一日至三十日前解約賠償團費百分之二十,在二日至二十日前解約賠償團費百分之三十,出發前一日解約必須賠償團費百分之五十,出發當日無法成行解約者必須賠償全數團費,目前在關西、本州南部及九州地區,因尚未發布紅色警戒,因此消費者要解除契約,仍然要照二十七條規定之比例賠償旅遊費用。 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最近日本輻射情形尚未完全控制,因此出國前仍然要隨時注意外交部所公布之警戒區域,針對解除契約退費爭議可向交通部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或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撥打「1950」消費者保護專線申訴,俾安排協商、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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