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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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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台中市府檢討哈克飲料店火警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1.03.15
市長胡志強於十五日在市政會議表示,市府因為碰到傷亡重大的火災,正在進行嚴厲的自行檢討,也許影響部分同仁工作情緒,但平常奉公守法的公務人員還是要堅守崗位做好權責內的事情,才對得起市民。 台中市北區里長聯誼會於上午,帶著書寫「為市政推動作先鋒、共創溫馨美好大台中」紅布條,在市政會議前替市長胡自強及副市長蕭家祺加油打氣,里長們大喊市長加油並獻花鼓勵。 胡志強表示,很感動且感謝大家,事情沒做好還連累大家關心煩惱,是我們不對,市府一定會好好作,不會漏氣,謝謝大家對市府團隊的支持,市府一定要加油越作越好。 隨後召開市政會議,胡志強表示,最近市府因為碰到傷亡重大的火災,正在進行嚴厲的自行檢討,也許影響部分同仁工作情緒,但他拜託各首長要求同仁堅守崗位、善盡責任,平常奉公守法、沒有缺失的公務人員千萬不要覺得喪失立場、不如歸去,還是要堅守崗位、謹守法律,全力做好權責內的事情,這樣才對得起市民。 會議中,建設局長沐桂新報告,100年災害搶修的開口契約,數額已經分配到原中縣轄下二十一個區公所,希望各區公所三月底前一定要發包完成,在搶災救險過程中,區公所職責是第一線搶修搶通,而隨後的恢復工程及大型工程是由市府建設局及農業局負責,因此區公所不需擔心額度不足無法搶修,第一時間要修的就趕快修,市府在財政局編有十億災害準備金,相信經費應是足夠。 沐桂新也表示,市長特別指示,各區公所對小型工程、公園管理及路燈維護部分,還是有不清楚之處,建設局本週會分三組至各區公所檢視執行工程上的困難、是否完成發包,若需要市府協助部分也會當場處理。 市政會議中,消防局提出「台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審議,全案共計十二條條文,消防局副局長吳青芳進行提案說明,為保障市民出入公眾場所之生命財產安全,建築物使用明火進行移動是表演或類似活動行為及特定用途空間容留人數必須立法規範,以降低公眾場所之火災發生危險因子,避免場所之過度擁擠發生推擠至人員傷亡意外發生。 因都發局、警察局對於查核建築物容留人數權責劃分有不同意見,主席副市長蔡炳坤裁示,本案涉及都發、消防及警察業務,應將此自治條例訂得更完整再送出,本案暫時保留,再召開協調會處理。 圖說:胡自強市長(左前)與副市長蕭家淇(左後)等向台中市北區里長聯誼會成員致意。(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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