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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Sunday
10:58

台中霧峰警方破獲賴詐騙犯罪集團逮捕四人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1.01.05
霧峰警方破獲賴姓主嫌的詐騙犯罪集團,逮捕林姓共犯等四人,。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何建寬,指揮霧峰警分局與刑事局偵六隊五組,在中部地區搜索四處,查獲以賴姓主嫌為首的詐騙犯罪集團,當場逮捕負責詐騙集團資通面(電信設備、機房設置工程師、資訊網路共犯)核心人物林姓等四名嫌犯,查扣人民幣三萬零九百零五元、新台幣十九萬八千八百元、手機五十四支、電腦十一台、碎紙機二台等證物,全案調查後依詐欺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此案於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已實施一波搜索,查獲賴姓集團主嫌等三十三人、電話機房、手機、現金等證物,在取得詐騙犯罪集團上游相關犯罪證據後,霧峰警分局積極循線追查詐騙犯罪集團旗下執行資通面共犯,據蒐證結果瞭解其旗下資通面共犯均居無定所,難以掌握,造成查緝困難,專案小組人員經多日埋伏、跟監,鎖定林姓共犯等四人落腳處,持搜索票到台中市南區進行逮捕。 此案係以賴姓主嫌為首,因見詐騙大陸地區民眾有暴利可賺,遂心生歹念,利用平日游走在台中地區多家PUB機會,結識志同道合及失業男女,由賴嫌出資租屋並裝設地下二類電信網路等設備,設置詐騙平台機房,再由同夥分別假扮電信局、公安、檢察官、銀行人員及信貸名義向大陸民眾進行電話詐騙。 主要詐騙方式為假冒公安、檢察官電話詐騙方式,以「假中國電信客服人員」、「假公安」、「假檢察官或金融局主任」等電話詐騙方式,對大陸地區之民眾詐騙至ATM轉帳或臨櫃匯款至指定帳戶(大陸人頭帳戶),詐騙成功即由該集團成員持人頭卡行動電話、skype、qq之方式打給「提供大陸人頭帳戶者」(俗稱拖水)迅速通知對岸(大陸)「車手」領錢,扣除手續費(每一萬元人民幣抽二百或一百五十元人民幣),剩餘轉匯或轉帳至地下匯兌之公司行號,再由「提供大陸人頭帳戶者」抽百分之十八至二十,剩餘金額乘以隔天匯率再匯給詐騙機房所提供之臺灣帳戶、或派人面交、或電話聯絡再將錢放至指定地點,朋分詐騙詐騙所得。 或者假冒信用貸款電話詐騙方式:詐騙集團託人在中國大陸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並刊登報紙辦理貸款廣告,民眾如有撥打,即由詐騙成員透過設定電腦機房裝設的Gateway(節費器)撥打手機上來電顯示的號碼打給來詢問的大陸民眾,撥打的人員就是假冒民間代辦貸款公司客服人員,再依傳真申辦資料、撥打匯豐銀行、申辦電話銀行手機(可網路轉帳)、用假語音檔告之帳戶內貸款金額等流程,如果被害人要提領該筆貸款,要求他自己匯入貸款金額之一半或三成款項到自己的帳戶內,表示被害人有還款能力,如被害人依照指示匯入金錢至自己的帳戶內,就會以他設定的密碼用電話銀行操作,將該筆金額轉帳至「拖水」所提供之大陸人頭帳戶內。 警方呼籲,請民眾牢記防詐騙三要領:「冷靜」、「查證」、「報警」,避免遭受詐騙,以確保財產安全。 圖說:警方查獲的詐騙集團工具。(記者陳祐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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