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簡化泡水車輛慰助金申請手續
台灣新聞網記者曾秀誕/高雄報導
2010.10.19
體恤民情,高雄市政府上週宣布提供凡那比風災泡水車輛慰助金,為簡化申請手續,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19日表示,民眾只要提供車輛報廢證明、轉賣證明或維修發票等文件,即可向所屬區公所申請。另外經發局也提供受災商店「小蝦米貸款」,讓店家有時間休養生息,重新復原。
高雄市政府今日召開市政會議,會中修正「高雄市政府慰助凡那比颱風泡水車輛實施要點」,簡化申請手續以便民,李永得指出,民眾只要提供風災後監理單位開立的車輛報廢證明、轉賣車輛後的過戶交易契約文件或維修發票、收據等,證明泡水汽車損失超過二萬元以上,市府提供慰助金二萬元,即日起至12月15日於區公所受理申請。
此外,目前政府對於風災淹水的商店並無相關補助辦法,因此經發局與高雄銀行合作,提供「小蝦米貸款」,放款第一年由市府補貼利息,本金則寬限至第二年才須返還,全力協助店家災後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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