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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Tuesday
19:22

熱心民眾行車紀錄器協助警破肇事逃逸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沙鹿報導
2010.09.30
熱心民眾行車紀錄器,協助警方偵破肇事逃逸案,肇事者到案雖稱不知發生事故,仍被依公共危險等罪法辦。 清水警分局沙鹿分駐所於前天晚上,接獲值班通報沙鹿鎮鎮南路與福幼街口有交通事故,警方立即前往上址處理,經職初步了解後,係被害人闕X輝(二十歲)騎乘機車沿鎮南路行駛至該處,遭自小客車撞擊而肇事受傷,且該車輛於肇事後未立即停車查看,亦未向警方報案及協助救護傷患,反而即逕行駛離現場。 員警職依規定現場照相、測繪外,並於事故現場實施查訪,證人蕭X智(二十九歲)於現場指稱,肇事者於肇事後未停車查看即駛離現場,因證人蕭X智於肇事發生時於該肇事車輛後方,所以目擊該肇事經過並立即記下車牌後報警處理,且證人所駕駛之自小客車有裝設行車紀錄器,清楚拍下肇事車輛肇事經過。 警方查詢該自小客車,車主為陳X桐(三十七歲),員警立即根據車主車籍地址與戶籍前往察看,均未發現該車的行蹤。警方又根據戶籍電話聯絡到車主陳的桐之兄長陳X勇,告知該車車輛涉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員警與陳X勇均撥打車主陳X桐手機試圖聯絡,卻未取得聯繫,昨日上午十一時經通知取得聯繫,車主陳X桐稱未駕駛該自小客車,經告知才知悉該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查證肇事時由廖X翔(二十六歲)所駕駛。 警訊時,廖X翔坦承於肇事當下駕駛該自小客車,但對於事故當時並未察覺有異狀,所以行經鎮南路與福佑街口肇事地點時,並未停留查看而離開等語,全案仍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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