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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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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勿違法販賣菸品予青少年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10.08.20
苗栗縣生局暑假抽查販售菸品商家,發現縣內檳榔攤、雜貨店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的合格率偏低,縣長劉政鴻、立委徐耀昌今天聯袂向菸品商家喊話,呼籲不要違法把菸賣給青少年,共同為下一代的健康把關。 菸害防制法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衛生局上月針對菸品販售場所進行購買菸品測試,結果在117家業者中,僅53家落實執行「18以下,我不賣菸」,合格率為45.3%。 衛生局企劃課表示,抽查的15家超市均合格,33家連鎖超商也僅有1家違規,合格率達97%,但是雜貨店的合格率僅12.5%,檳榔攤更是低於6%,顯見青少年在傳統柑仔店及檳榔攤取得菸品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暑假是青少年族群最容易染上菸癮的時期,衛生局為預防青少年吸菸,宣導商家禁止販售香菸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今天上午在縣府大廳舉辦「健康以上,18未滿,我拒絕吸菸」宣導活動。 劉政鴻表示,吸菸有礙健康,年輕人應該多從事有意義活動,勇敢向菸說不;同時也呼籲業者不要賣菸給未滿18歲青少年,若經查獲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銅鑼鄉中正路上的姊妹花檳榔攤,因嚴格執行拒絕違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獲衛生局評選為優良店家,今天在活動中接受縣長頒獎表揚。 經營姊妹花檳榔攤18年的蔡正珠,育有3名就讀大學及高中的子女,都不吸菸。她強調絕不賣菸給穿制服的學生,有些消費者看起來很成熟,或表示已經18歲了,她也不嫌麻煩,一定落實「確認年齡」動作。 衛生局呼籲賣菸業者,如果遇到可能未滿18歲的消費者買菸時,一定要記得確認年齡停、看、聽3步驟,先停止銷售菸品,再仔細觀察消費者是否滿18歲,如有懷疑要求先驗身分證明文件,如顧客對此感到不便,須委婉告知相關法令規定,並請顧客耐心聆聽,善意積極的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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