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所檢查國道六號施工安全
記者吳怡萱/南投報導
2008.03.06
南投縣長李朝卿表示:國道6號日前發生施工工人墜落死亡職業災害案件,縣府各相關單位均表關切,並呼籲工程單位應重視並加強施工安全管理,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同時,中區勞動檢查所也對國道六號全面實施「施工安全突擊檢查」,針對該工程安全衛生設施不良者,予以罰鍰處分計11單位次,罰鍰金額達109萬元,並於76工作面中勒令停工6個工作面。
中檢所所長周登春表示,國道六號新建工程計分10標,自93年3月開工迄今4年以來,已發生7起工安意外造成多起死傷之重大職業災害,目前工期雖已進入尾聲,惟為持續保障其安全工作環境及工程順利進行,因此針對該路段工程實施體檢式勞動檢查,以警惕施工團隊不能鬆懈施工安全管理。
縣府表示,營造工程施工過程具高度風險性,若未做好周全規劃再加上趕工,災害可能隨時發生。因此為保護勞工安全,縣府、中檢所將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未來3年「333減災方案」之職業災害死亡、殘廢各降30%目標。
其中除針對高危險之作業場所除配合辦理宣導、輔導之作法外,並將實施專案檢查,對於不依規定改善安全衛生者予以罰鍰及停工處分,藉以提昇整體營造事業單位及各級承攬人之工安水準與作業人員安全意識。
縣府並指出,未來也將推動「營造工程區域聯防」、「工地自主管理機制」、「優良工地現場觀摩活動」等作法,強化各級承攬商管理以建立良好的工安紀律,共同落實尊重生命價值與提升勞工安全意識,以有效降低職業災害。
中檢所表示,該次檢查結果發現違規情形較嚴重事項,在設備方面,以對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高處作業勞工未確實使用安全帶、上下設備未符合規定、人員在吊舉物下方作業、工作場所地面散放電線未架高等。
在管理方面,以原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善盡協調、連繫、調整及巡視責任等,以及工程交付承攬時未確實辨識工作環境危害、告知危害因素及應採行之安全衛生措施。經檢查後,中檢所針對上述部份不合規定處予以罰緩處分計11單位次,罰金達109萬元,並勒令停工6個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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