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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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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4

「99年度漁船漁筏收購」即日起受理申請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0.07.20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表示,「99年度漁船漁筏收購」,自即日起至99年8月20日止受理登記,漁船之收購漁業種類以影響沿近海漁場及漁業資源較大之拖網漁業為主漁業,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兼營之魩鱙漁業,具有船體之漁船、噸位小者列為優先收購對象,另今年漁筏筏體非筏管組裝,為FRP一體成型者,都可參與收購。 海洋局指出,各噸級漁船之收購計價標準:第1噸至第5噸,每噸5萬元;第6噸至第10噸,每噸4萬元;第11噸至第20噸,每噸3萬元;第21噸至第50噸,每噸2萬5仟萬元;第51噸至第100噸,每噸2萬元;第101噸以上,每噸1萬8千元。至於100噸以上之漁船,依不同噸級分別計算收購價格後,再將各噸級之金額加總計價,且每艘漁船最高收購金額為790萬元整。漁筏之收購計價標準:以筏管管徑分別計價,詳細計價標準可上海洋局網站(http://kcmb.kcg.gov.tw/)查閱。 海洋局表示,今(99)年有加成計價,(一)以拖網漁業為主漁業,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兼營之魩鱙漁業者,依一般漁船(筏)之計價標準再加計25%計算,(二)刺網漁業為主漁業之漁船,則依一般漁船(筏)之計價標準再加計10%計算,(三)漁船(筏)於97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間出海日數,每年出海日數90日以上者加成計價10%。 海洋局籲請漁友把握機會,請於99年8月20日截止登記前,儘早向海洋局辦妥登記手續,以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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