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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Sunday
01:33

通緝犯喊窮、警察展愛心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0.07.16
斗南警分局四維派出所所長石志武、警員林景春於 99年7月15日19時前往斗六市福德街大樓廣場,當場查獲強制性交通緝犯鍾德財。 鍾德財(49年次)住台中市,在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前20天即攜家帶眷(一妻二子女)逃到雲林縣斗六市租屋,並在斗六市某印刷廠工作維持一家大小生計,當鍾姓通緝犯被警察查獲時、其妻就在身旁,並向警察哭喊,請警察高抬貴手放了她先生,因為全家只有她先生在賺錢,如被警察抓走全家就沒有生計無法生活,且家中還有2個孩子(1男1女)目前讀國中、其妻表示因去(98)年車禍無法工作,現在就只剩下她先生一人在賺錢養家,請警察救救她們,放了她先生。 石志武告知鍾太太,警方依法行事不能將其先生給放了,妳先生鍾德財已被判刑,你們要面對現實,但會連絡社會局暨廟宇協助幫你們渡過難關。 四維派出所所長石志武返所後,立即連絡轄區贊天宮張永芳主委,並告知上述情形,請給予救濟協助,張主委立即包新台幣6仟元給鍾太太暫予渡過目前困境,石所長並通知社會局關懷,使得 鍾太太感激悌淋,並一再謝謝警察愛心滿滿。 斗南分局長陳吉政表示:四維派出所所長石志武、警員林景春有勇有謀及主動、積極的服務態度,樹立警察良好形象,足為同仁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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