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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Tuesday
17:31

民代不法暴力涉圍遭列治平對象檢肅到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0.06.23
97年間雲林縣斗六地區有多項公所工程「斗六市台西客運旁平交道地下化工程、斗六市明德里多功能活動中心興建工程、斗六國中雲林國中通學步道改善工程」,期間雲林縣代表會陳明章主席(治平對象)利用其身分及職權,對工程得標廠商勒索之不法行為,如該廠商稍有不順從,即命其組織圍事小弟林姓、劉姓等8人,以汽油彈縱火燒毀廠商施工機具及恐嚇之暴力手段,令得標廠商屈服在其威脅下,勒索新台幣數佰萬元得逞,或對得標廠商以恐嚇之手段,要求指定小包商轉承包工程,以達從中獲利,由於陳明章與其組織成員作風剽悍,使被害廠商均敢怒不敢言,致斗六地區工程長期遭壟斷與處在暴力陰影下,且該組織也從事暴力討債之不法情事,其中一位成員在99年2月間在討債時與人發生槍戰,中槍身亡。 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專案小組、刑事警察局、調查局中部機動組、雲林縣調查站等單位偵辦,將其列為治平對象全力查緝,經過多月之蒐證後,於 99年6月23日 見時機成熟,分別對斗六市代表會及組織成員之住所(共7個點)同步執行搜索之行動,並帶回涉案之陳明章代表主席與組織成員共8人,經訊問後,全案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暴力恐嚇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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