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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Friday
22:09

加強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

記者廖世郁/雲林報導
2008.02.29
雲林縣96年度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案件計161件,造成164人死亡、46人受傷,其中因酒後駕車肇事死亡案件計發生42件,造成42人死亡、14人受傷,全部肇事原因26.09%,比例相當高,嚴重影響雲林縣交通安全。 因國人飲宴習慣,席間勸酒、拼酒之習性,常造成飲酒過量而不自覺。為確保交通安全,雲林縣警察局加強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針對發生酒後駕車違規路段、聯外幹道(台3線林內段、台1丁線斗六段、台1線斗南段、西螺段、158線虎尾段、台19線褒忠段、元長段、台17線台西段、145線北港段等)、橋樑及餐飲營業場所等加強稽查勤務。 警方統計,雲林縣97年元月份計取締酒後駕車違規130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法辦50件,又移送公共危險罪案件中已遭法院判決確定依刑度易科罰金最高達18萬元,酒後駕車除危害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傷亡及個人財產損失,是得不償失。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說: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密度與強度,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並呼籲全體汽、機車駕駛人遵守『醉不上道』及『指定駕駛』之觀念與自律作法,切勿輕忽法令,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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