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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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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遷徙觸法害己最高罰9000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0.05.10
雲林縣政府為維護選舉之公平性,杜絕虛報遷徙(幽靈人口)之情形,業已責成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全面清查戶籍遷徙異常人口,凡疑似虛報遷徙人口者,即派員或會同轄區派出所員警實地查察,如發現確有虛報遷徙之情事,將依戶籍法第23條規定,將不實遷徙者之戶籍撤銷回原遷出地。縣府民政處並於99年5月12日下午在虎尾鎮公所3樓編造選舉人名冊講習會上,特邀請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劉家芳作反賄選及防止虛報遷徙宣導,並與各戶政事務所主任溝通及加以勉勵,力挺查察虛報遷徙(幽靈人口)的決心。 虛報遷徙情形就是從未在遷入地住過,例如一般民眾如為某些特定目的,如選舉、就讀明星學校、避稅..等原因,而將戶籍遷入某地址但無實際居住,如被查獲或遭人檢舉,經戶政、警察機關查證屬實,戶政所將依戶籍法撤銷其登記,並處以3,000元或9,000元以下之罰鍰。虛報遷徙投票還會影響選舉結果,更可能觸犯刑法第146條第2項之刑責,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有關虛報遷徙涉及的相關行政及刑事責任,縣府民政處已印製完成「虛報遷徙海報及紅布條」宣導,並責成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協助清查及宣導縣民周知,以免縣民因不知法而觸法。縣府呼籲縣民朋友,千萬不要虛報遷徙,也不要將房屋證明文件任意提供他人做為虛報遷徙之用,以阻絕幽靈人口發生,端正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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