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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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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糧收購價格每公斤調高2元

記者黃振崇/雲林報導
2008.02.21
蘇治芬縣長有鑑於行之多年之公糧保價收購未作調整,指示縣府農業局瞭解產稻縣市政府對於公糧保價收購政策實施以來之意見,並邀請共同連署建請農委會提高公糧收購價格與數量,獲中央政府支持,並自97年第1期作起各項公糧收購價格每公斤提高2元,以保障稻農收益。 公糧保價收購多年未作調整,經瞭解發覺各縣市對此政策所衍生之問題看法大致相同,蘇縣長指示農業局前代理局長張世忠撰擬書信致水稻生產區之14縣農業局長,邀請共同連署,建請農委會提高公糧收購價格與數量,不到二週時間,獲12縣農業局長連署回覆支持該建議案。 連署之縣市包括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等,加上雲林縣共13個縣,由於連署縣市眾多?獲中央支持,並於行政院第3072次院會決定自97年第1期作起各項公糧收購價格每公斤提高2元,以保障稻農收益。 收購數量及價格如下:蓬萊稻穀每公斤計畫收購由21元提高為23元,輔導收購由18元提高為20元,餘糧收購由16.6元提高為18.6元;在來稻穀計畫收購20元提高為22元,輔導收購由17元提高為19元,餘糧收購由15.6元提高為17.6元。 至於每公頃收購數量,維持現行標準。亦即第1期作計畫收購1,920公斤,輔導收購1,200公斤,餘糧收購3,000公斤,合計6,120公斤;第2期作計畫收購1,440公斤,輔導收購800公斤,於糧收購2,360公斤,合計4,6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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