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第一家通過申請溫泉標章業者出爐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10.02.05
南投縣第一家通過溫泉標章申請案之業者,由仁愛鄉清境地區的綠楊溫泉景觀山莊獲得,南投縣政府今天於綠楊溫泉山莊召開記者會說明審查情形,並由觀光處長洪文能,代表縣長李朝卿頒發溫泉標章標識牌,由清境觀光發展促進會理事長吳財福接受,象徵南投縣溫泉發展進入新里程碑。
洪文能表示,透過溫泉標章對水質的把關,除了可以提供國人一個高品質的泡湯環境外,進而增加遊客對縣內溫泉環境的信任,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並與國際接軌,發展國際觀光。
更重要的是,藉由溫泉標章的申請,讓南投縣未來溫泉業者的專業度提昇,帶動更多商機,創造消費者與業者雙贏的契機。
吳財福感謝縣府的輔導,他表示,在縣府輔導下,綠楊溫泉景觀山莊6年前尋得溫泉水源,並一步一步依循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在嚴格控管下,終於受到肯定,獲頒溫泉標章。
交通部觀光局技術組長張錫聰、退輔會清境農場場長王有義等人也都到場共襄盛舉,見證南投縣溫泉業新里程。
張錫聰說,南投縣是國內溫泉資源最豐富的溫泉區,舉凡東埔、廬山、埔里、南北港溪等皆是相當優質的溫泉區。
這次除是南投第一張溫泉標章外,亦是99年度第一張及92年溫泉法實施後的第23張溫泉標章,由清境地區這新興溫泉區獲得,實屬難能可貴。
上午的記者會在水沙連舞蹈團,精采的原民舞蹈表演下開始。隨後,洪文能代表縣府頒發南投縣第一張溫泉標章,由清境觀光發展促進會理事長吳財福代表接受,而篤信鎮瀾宮媽祖的吳財福亦回贈媽祖金像,祝福縣政順利。
吳財福平日熱心公益,捐贈善款予鎮瀾兒童家園,該園也帶領園內兒童到場祝賀並頒予吳財福感謝狀。洪文能與張錫聰則分別代表縣府及交通部觀光局捐贈兒童家園加菜金。
縣府表示,根據溫泉法第31條第2項規定,自民國99年7月1日起,溫泉業者應完成登記申請,避免將來未經申請合法營業而觸法。
而溫泉標章取得程序相當嚴格,除須有溫泉水權狀外,並需通過水質檢驗合格。
全縣除綠楊溫泉山莊已獲得溫泉標章外,目前已取得溫泉水權狀之業者,包括天泉溫泉會館、箱根溫泉生活會館、野百合溫泉民宿以及綠揚溫泉景觀山莊等4家業者。
另,有多家溫泉業者正向工務處水利工程科申請中,期盼未來有更多業者獲得溫泉標章,提升南投縣溫泉遊憩區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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