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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08:19

建築物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政府有補助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09.11.24
南投縣政府表示,為預防颱風、豪雨造成積水進入建築物,導致縣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政府鼓勵民眾於建築物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並在12月10日前,可向縣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助。縣府工務處表示,欲申請該補助之民眾,請於施工前,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報備有案之住戶管理委員會、或取得1/2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逕向建築物所在鄉、鎮、市公所申請,相關問題可洽詢各鄉、鎮、市公所或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 工務處表示,防水閘門設置高度以90公分以上,且補助以實際支用數50%為原則,依照內政部98.10.26台內營字第0980810547號函第四次修正,補助額度依下列各款規定計算,第四款至第七款所定補助額度,依其設置寬度按比例增減計算如下: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單車道者,補助新臺幣五萬七千元;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雙車道以上者,補助新臺幣十一萬三千元;一樓出入口寬度一公尺以下者,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一公尺、二公尺以下者,補助新臺幣二萬三千元;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二公尺、三公尺以下者,補助新臺幣三萬五千元;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三公尺、四公尺以下者,補助新臺幣五萬五千元;一樓出入口寬度逾四公尺、五公尺以下者,補助新臺幣七萬五千元;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五公尺者,補助新臺幣十一萬三千元。 工務處表示,部分地區因地域個案不同,以不淹水為前提,得調整設置防水閘門高度,設置高度以60公分以上為原則,補助以實際支用數50%為原則,設置防水閘門高度於60公分以上,未達90公分者,依90公分補助標準比例遞減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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