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起施用及持有K他命等毒品開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9.11.20
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98年5月20日修正公布後,將於今日正式施行,原持有及施用三、四級毒品無處罰之規定,為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修正第11條增定持有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處以刑罰,以及第11條之1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下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將施以行政裁罰,並必須接受4至8小時毒品危害講習。
雲林縣雖屬農業縣,民風純樸,惟近期縣警局執行查緝毒品專案,發現雲杖縣毒品人口日趨年輕化,年青人吸食三、四級毒品日趨嚴重,並以K他命及搖頭丸居多,且有入侵校園跡象,嚴重戕害莘莘學子之身心,雲林縣警局呼籲請各級學校及家長加強防制,以維護年青學子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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