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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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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撥經費重劃埔里虎山農村社區

台灣新聞網記者廖大約/南投報導
2009.07.10
南投縣政府地政處表示,日前會同埔里鎮公所及縣議會前往埔里鎮虎山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區會勘,針對新建完成的社區活動中心設備添購問題進行協商,並與當地居民達成共識,將由縣府依循程序,由重劃基金盈餘中提撥經費,儘速辦理活動中心防盜措施、桌椅、音響及其周圍環境整理等項目。 地政處說,日前有媒體刊載,鎮公所是在縣府同意每年提撥重劃基金200萬元予公所後,才同意接管各項公共設施,與實情確有出入,縣府給予澄清。 地政處說,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規定,重劃區如有盈餘,是留供該農村社區之建設費用,所以虎山重劃區所餘之款項,係專款專用作為後續建設維護之用。 另外,重劃區內新建社區活動中心,是縣府由重劃盈餘款撥付埔里鎮公所執行,完成後管理單位當然為鎮公所,亦非報載有條件下敲定由公所接管。 另外,由於重劃後區內公共設施完備,各宗建築基地均直接面臨道路,已陸續築蓋眾多之房屋。 又由於新築房屋期間遭重車輾壓,道路部分路面凹陷,經地方居民建議,重劃區內道路於97年底全面重鋪柏油路面,依市區道路條例規定,建設後係由所在地公所負責接管及養護,由於鎮公所未能即時接管,致影響社區居民權益,報載似有誤解,特予澄清。 地政處說,虎山重劃區重劃前道路狹窄彎曲,公共設施不足 、排水不良、居住環境髒亂、生活品質低落,且地震災後經界不明,畸零不整,權屬複雜致使重建困難,為使其能順利重建,並提高土地合理利用,於89年提報為九二一地震災後重建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地區,在長期與居民溝通並依序辦理先期規劃及經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後,建設工程於92年7月25日開工,並於94年5月10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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