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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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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東管處招考約僱護管員20人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縣報導
2009.07.01
台中縣東勢林區管理處為加強山林守護,招考約僱護管員20人,含原住民4名,負責森林護管、林野巡視及林業相關工作,報名日期自98年7月20日至24日止。 東勢林區管理處處長陳奕煌表示,該梯次招考之森林護管員將來要在第一線從事森林保護的工作,因此資格上需身心健康,體格健壯,能耐勞苦,勝任高山地區林野工作,並領有重型機車駕照,能騎乘125CC以上連環檔機車者。 性別不限,但年齡須65歲以下,學歷須高中以上學校森林、植物、測量、地政、資訊、園藝、綜合農業等或相關科(系)畢業持有證書者。 東勢林區管理處表示:該梯次招考之森林護管員待遇依行政院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相關規定,以220薪點敘薪,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17.6元。 約僱期限依「中華民國98年至100年鬆綁員額管制促進就業計畫」,一年一僱,計畫期間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止,並於計畫結束後解僱。 東勢林區管理處說,這次招考分兩階段甄試,第一試為術科測驗,考試時間98年8月8日,考試項目為:負重跑步及實地騎乘125CC以上連環檔機車,前項須背負20公斤砂袋,12分鐘內完成跑步或行走1200公尺。後者,須於40秒內騎乘100公尺。 東勢林區管理處說,第一試於戶外舉行,遇雨照常辦理;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症、氣喘等危險病症,不適宜高山工作者,請勿參加甄試,於測驗中如發生意外應自行負責。第一試通過後才能參加第二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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