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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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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

河川志工積極巡查 晚間查獲偷排廢水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9.04.27
台南縣環保局與河川巡守志工攜手合作,再次展現出共同查緝河川污染的絕佳效率,時序又進入了春雨季節,台南縣河川巡守志工依長久以來的經驗判斷,這個時期又是工業廢水偷排的高峰期,於是積極行動全力巡查台南縣鹽水溪流域,果然立即查獲工廠偷排廢水之情事,也由於清淨河川減少污染的執行成果,留給南瀛後代子孫永續清淨的美麗環境。 台南縣環保局局長江世民指出,98年4月23日晚間6時許,環保局水土科稽查人員與河川志工於永康市三民里和平路查獲一家染整廠,於廠前水溝偷排放事業廢水,現場檢測水溫高達65°C(標準值<35°C)水質呈現深紅色混濁樣,嚴重污染附近之地面水體,當場告發該染整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並採水送驗SS、COD、BOD及真色色度等項目,待水質檢測報告結果予以處分,本案該染整廠將被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江世民表示,環保稽查人員與河川志工仍將持續加強執行夜間及假日查緝,以遏止不肖事業單位於夜間、假日偷排事業廢水,棄置污染物於水體或於夜間停止操作廢水處理設施致排放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事業廢水,另針對惡意繞流排放(偷排)且含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者,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規定,認定為情節重大並予以停工處分。 江世民表示,河川水質需要全民携手共同維護,不僅僅仰賴政府部門行動,希望熱心環保民眾踴躍加入河川巡守志工行列,民眾若對河川巡守有興趣或發現污染情事,請可撥打陳情專線,環保局將立即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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