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洗劫醉客的陪酒女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9.04.02
專門洗劫酒醉客人的陪酒女郎呂美娟和其共犯吳金傳1日落網了,由斗南警分局偵查隊員循線在古坑鄉查獲,嫌犯呂美娟坦承共犯下7件手法類似的洗劫案,共犯吳金傳則矢口否認,不過警方在蒐集相關確鑿證據後,仍將2嫌依搶奪罪嫌移送法辦。
籍設新竹縣新豐鄉的顏姓男子(58歲),目前在斗六市西平路經營吊車和推高機出租,3月22日晚上8點30分許,和吳姓友人前往斗六市西平路「最愛」卡拉OK點叫小姐陪酒作樂,直到23日凌晨1時20分許,才帶陪酒小姐「小娟」共乘店家代叫 的計程車離去,直到凌晨4時許,喝得酩酊大醉而不醒人事的顏姓醉漢才酒醒,卻發現醉睡在斗南鎮大湖口溪防汛道路0+675水閘門附近路邊,身上1萬7千元現金等財物和衣褲被洗劫一空而只剩穿一條內褲。
斗南警分局偵查隊調查發現,顏姓醉漢帶小娟出場時,原先共乘店家代叫的計程車到斗六火車站,當時嚴某已意識不清,因此在小娟的擺佈下另轉乘小娟男姓友人的自小客車,直到酒醒時才發現被棄置荒郊野外,因而鎖定花名小娟的呂美娟(女、31歲、屏東人)和其同居人吳金傳(男、57歲、古坑鄉桂林村人)涉有重嫌,因而連日追蹤其所駕乘的藍色自小客車,並於1日上午11時許,在斗六市發現行蹤後,一路跟監到古坑鄉圓環一處小吃部,才將2嫌帶回偵訊。
花名小娟的呂美娟坦承犯案,表示自去年底,即在斗六和西螺地區的紅董、小甜甜、三嫂、最愛等小吃部,以陪酒女郎的身分尋獵對象,由呂美娟在陪酒間先灌醉客人,再慫恿讓客人帶出場,由其同居人吳金傳接應後共同犯案,前後已犯下7件手法類似的趁醉打劫案;至於共犯吳金傳則矢口否認,表示他僅是載客的白牌司機,至於所持用的搶奪贓物手機,則表示是呂美娟送給他的等等,但警方已掌握相當證據,故仍依搶奪罪嫌將2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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