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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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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8

宜蘭縣政府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09.03.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鼓勵及加速淘汰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特核撥經費供本縣辦理「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凡車輛設籍於宜蘭縣,民國90年元月以前出廠(不含90年元月)且曾完成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二行程機車,在97年7月1日以後完成車籍報廢及車體拖吊者,可依相關規定逕向環保局提出申請,經該局審查核可後,即可獲補助費新臺幣1,500元(內含匯款手續費),惟補助名額僅900名,敬請民眾把握機會。 縣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由於二行程機車採用機油混合燃燒的方法,容易燃燒不完全而產生白煙,常為民眾所詬病;而民眾可透過機油的更換方式判斷所屬機車是否為二行程機車,車輛儀表板上有機油燈,機油快用時會亮紅燈,須添加機油者,即為二行程機車,而四行程機車之機油是行駛一定里程後即需更換。 縣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本次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民國90年(西元2001年)元月份以前出廠(不含90年元月份出廠)。 二、於97年7月1日以後完成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手續。 三、回收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曾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檢測不合格亦可申請)。 (一)97年7月1日~12月31日報廢者,須完成96年度或97年度排氣定期檢驗。 (二)98年1月1日後報廢者,則須完成97年度或98年度排氣定期檢驗。 縣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相關詳細補助辦法及申請表格,可以在該局相關網站(http://works.ilepb.gov.tw/01002_03/news/98年宜蘭縣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計畫.pdf)查詢或下載,或致電該局機車定檢專線:03-9548923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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