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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Thursday
22:44

農委會加強有機農產品監測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興新村報導
2009.02.0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98年1月31日起有機農產品管理新制上路,該會農糧署已加強有機農產品監測,2月上旬已於市面抽樣有機農產品28件,送藥毒所檢驗農藥殘留,其中並有6件加工品送食品工業研究所檢驗防腐劑、抗氧化劑。檢驗結果即依規定處理,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農委會說,該會農糧署已規劃將於今年度抽驗市售國產及進口有機農糧產品、農糧加工品1,000件,由農糧署各區分署於有機零售通路密集抽樣送驗,加強為消費者把關。 經抽檢結果,含有化學農藥、化學肥料或其他化學品者,即命農產品經營業者限期改善、下架回收、提報回收情形。 且經查證後違規使用化學資材者,課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農產品經營業者資料及違規情節。 另,請驗證機構依驗證規範辦理追蹤改善、回收標章及取消或暫停驗證資格,以確保市售有機農產品安全品質。 農委會說,該會97年起為強化有機驗證機構責任,由四家驗證機構就其驗證上市有機產品辦理抽驗工作,利其追蹤監督有機農戶及標章使用管理,以對驗證結果表示負責。 97年抽驗不合格者雖未公布,但即令供貨者回收下架、收回標章及取消或暫停驗證資格,嚴格把關,並不影響消費者權益。 由於「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對品質查驗自98年元月31日起實施,該會將依據該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依該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違規農產品對消費者已發生重大損害或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者,得在大眾傳播媒體公告農產品經營業者之相關資料。 對於檢驗不合格,課以罰鍰之農產品經營業者並予公布,以落實有機農產品管理。該會請消費者認明CAS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以導正有機農產品產銷秩序,促進有機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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