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通榮討論消費券獎勵措施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基隆報導
2009.01.06
基隆市政府產發處6日上午在市務會議中,提出「獎勵消費券在基隆消費競賽活動計畫」草案,希望透過獎勵措施,刺激業者爭取消費券在基隆使用,不過由於相關單位有不同意見,市長張通榮最後指示相關單位再進行研議,留待下次會報討論。
為了爭取本地與外縣市民眾在基隆消費帶動商機,張通榮早已指示由市政府秘書長許清坤召集市政府相關單位和民間業者,共同研擬可行的辦法,希望藉由民間的創意和力量,積極爭取消費券商機,並指示府內各單位全力配合。
市府產業發展處6日提出「獎勵消費券在基隆消費競賽活動計畫」草案,以公會為競賽獎勵單位,在競賽期間內各公會所屬會員所取得的消費券總金額,作為獎勵評定標準,獎金依序從第1名的120萬元至第6名的20萬元不等,希望獎勵各業者爭取消費券在基隆使用,提振本市民間消費與促進需求。
不過,機要專員王翔鐘提醒說,可能會有公會為爭取獎金,利用搜集消費券等手段鑽漏洞,形成不公平競爭,他建議由市府出資,透過媒體規劃消費專刊,彙整業者的促銷方案,讓消費者按圖索驥去消費即可。
秘書長許清坤補充指出,雖然部分縣市政府為促銷消費券,動輒提供千萬元以上的土地、房屋、汽車等高價獎品,市府如仿傚採摸彩方式辦理,在經費受限之下,能購買的獎品無法與外縣市媲美,另外獎品還必須經過議會同意,因此才改採獎勵業者方式辦理,希望鼓勵業者與商家提出折扣等優惠,吸引民眾上門。此外,並提出計畫中應編列宣傳經費,整合行銷本市相關產業。
由於部分單位主管對該項計畫抱持不同看法,張通榮最後指示相關單位針對「獎勵消費券在基隆消費」進行研議,集思廣益,留待下次市務會報再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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