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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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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載運粒狀物質車輛未依規定覆網會開罰單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8.12.03
台南市環境保護局為管制載運粒狀物質車輛粉塵逸散,於97年7月1日公告「台南市運送砂石、土方、建築廢棄物或其他粒狀物質之車輛機具,未採行防制設施者為空氣污染行為」,要求載運車輛除覆網外,並需下拉且每隔1公尺需綁緊以防飛散。環保局自97年7月1日至10月於重要路段以定點攝影機方式拍攝未符合規定車輛,並主動發文限期改善,共計發出1361輛車次,惟符合率僅70%。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為維護空氣品質,化被動為主動,自97年11月1日起環保局聯合警察局交通隊及監理站採機動性聯合攔檢,以警車跟車方式於本市重點路段巡檢覆網下拉,若有未下拉車輛立即跟車攔檢。11月已開出3張罰單,處每位駕駛人新台幣5,000元罰鍰。 12月2日再次巡檢,仍查獲4輛未依規定覆網下拉,其中ㄧ輛甚至未覆網即上路,造成路上塵土飛揚,另三輛雖有覆網但未依規定下拉。且其中ㄧ位駕駛已經是第二次被攔查,第一次於11月被攔查時發現未覆網下拉,經查核車上未載運物料,故以宣導方式告知駕駛,第二次該名駕駛認為載運路途近,為圖方便故未下拉,反而被逮到。提醒貨運駕駛,千萬不可誤以為已被受罰過,就可以不需再遵守。環保局將持續稽查,即使是累犯也絕不通融。稽查、巡查重點路線隨季節、假日、白天、夜晚機動性調整。 根據統計載運粒狀物質車輛未覆網下拉綁緊,每公噸粒狀物會產生0.0145公斤粒狀物飄散,台南市載運粒狀物車輛每年超過60,000輛車次,每輛載運砂石5噸,每年將產生34,075公斤粒狀污染物,而產生的粒狀物飛散至路面,環保局需再派洗掃街車將路面清理乾淨,以掃街車每公里可掃除0.0138噸粒狀物換算,每年環保局會浪費掃街車2,470公里路程掃除掉落之粒狀物,相當於掃中山高6.6次路程。 未來環保局仍會持續與交通隊辦理砂石車聯合稽查行動,以達到督促車輛使用人將非封閉之車斗確實覆蓋防塵網,且下拉點距離小於1公尺,以有效減少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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