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分局查獲竊盜犯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11.15
葉姓被害人在北港鎮後溝里經營雜貨店,於日前上午,有兩名男子共乘一部機車至其雜貨店內,假藉購買物品為由。
而發現被害人手指頭戴有一只金戒指,重約3錢,其中一名男子即嗚住被害人的嘴巴,並控制其手臂,另一男子則強行搶走被害人手指頭上的金戒指,得手後兩人又共乘機車逃逸。
北港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研判依據歹徒之犯罪手法,疑似煙毒犯急需籌錢購買毒品,可能馬上會將所搶得的金戒指變賣購買毒品。
因此專案小組由小隊長潘江河、吳福來率員立即進行查贓工作,案發當天查贓過程中,得知台西分局正在偵辦強盜案件,專案小組人員立即趕到台西分局了解案情時,忽然發現嫌犯所搶得的贓物中。
有一只金戒指與葉姓被害人被搶的金戒指極為相似,於是立即載同葉姓被害人前往指認搶嫌和金戒指,被害人當場確認該兩名嫌犯及其被搶之金戒指。
兩名嫌犯原本不肯說明金戒指的來源,看到葉姓被害人當面指認後,始坦承金戒指是向葉姓被害人搶來的。
嫌犯許嘉寶、31歲、北港鎮人,有搶奪、毒品、竊盜等刑案資料。
張X嘉、29歲、口湖鄉人、有毒品、竊盜等刑案資料,於警訊時坦承其犯行,並供稱當天早上搶得葉姓被害人的金戒指後,立即拿到麥寮鄉一家銀樓業變賣,得款新台幣7700元己全部購買海洛因毒品共同吸食。
據銀樓業負責人表示,該兩名嫌犯自97年10月起,即陸續前往該店變賣金飾共六次,而前五次購買的金飾己熔化,最後一次購買的金戒指(指葉姓被害人被搶的金戒指)還來不及熔化就被警方查獲。
專案小組能適時掌握查贓黃金時間,得以順利偵破該案。警方彙整相關資料後,將兩嫌犯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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