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勤務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8.11.13
臺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為避免酒後駕車行為發生,消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將於97年11月14日執行97年11月份局頒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當日專案勤務並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以遏阻酒後駕車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台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再次提醒駕駛朋友,駕駛汽車經酒精測定器測試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另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吊銷該駕駛執照;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如有飲酒,請未飲酒之家(友)人駕駛車輛,或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計程車,以維本身及他人生命、身體之安全。台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服務電話:06-6323297),請善加利用。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1.04.10
台南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台南支局開幕2009.08.26
縣府今研議發放災害救助金標準2009.10.01
2009第一屆台灣健康城市獎項評選頒獎典禮2012.07.06
愛滋感染年輕化南市增6成15-29歲病例2024.07.10
台南市府推出老樹巡禮活動 黃偉哲邀民眾參與徜徉綠意2009.10.24
2009「府城荷蘭日 牽手西拉雅」園遊會2008.10.30
「17世紀台灣船復原重現計畫」簽約儀式2008.07.17
新營分局7月19日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