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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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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4

縣府明定饋贈標準 公務員進退有依據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8.11.12
新竹縣政府表示:公務人員「不收禮、不送禮」宣導多年已收顯著成效,但也引起外界產生不近人情的誤解,縣府政風處今天公布兼顧情、理、法的公務員倫理規範,並分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秘笈」DVD光碟片,希望所有公務員能夠進退有據,也建立民眾對政府的信賴。 政風處統計,1至10月縣府暨所屬機關拒受商民饋贈案件計有163案,其中拒受現金143案,金額計17萬2100元;拒受財物禮品則有20案。 政風室表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若是偶發而沒有影響特定權利義務關係時,對個人在500元以內、對機關(構)內多數人為饋贈,市價在1000元以下者,仍可收受,並非不近人情。 若是屬於公務禮儀、或是長官對部屬的獎勵、慰勞,則沒有金額的限制。至於公務員、機關或同仁之間,若彼此無職務上利害關係,不論金額多寡都可以接受,但若超過3000元,需於3日內完成報備程序,以保護公務員,免得日後遭受質疑。 對於單純親友間之禮品,則沒有不能收的道理,更無需報備,外界對於廉政倫理規範之標準多有不合情理之批評,顯有誤解。 政風室說,「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範目的,是希望保護公務員並引導公務員廉潔自持,在兼顧法、理、情的情況下,提供一個明確的標準,讓公務員進退有據,建立民眾對於政府的信賴。 另外,為便利縣府暨所屬機關同仁熟悉新修訂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申報規定,避免未依規定申報而受處罰,政風處也分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秘笈」DVD光碟片,提供各應申報人員參考利用並誠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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