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員林交流道名不符實鎮代會抗議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雅琪/彰化報導
2008.11.11
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由於地處溪湖鎮,卻以員林為命名,溪湖鎮民代表會主席何澤焜認為不尊重溪湖鎮民,今天上午率員為「溪湖交流道」正名,何澤焜強調,高公局早已同意讓地方正名,縣政府因怕員林鎮抗議才遲遲未同意讓交流道正名,讓鎮民無法接受。
溪湖鎮民代表會主席何澤焜,利用定期會的議程,帶領全體鎮民代表至國道一號中山高交流道處自行懸掛「溪湖交流道」的指示看板,宣示主權。
何澤焜說,交流道「名不正言不順」無非是瞧不起溪湖鎮民,高速公路闢建之初,所徵收的土地都是溪湖鎮民的,然卻選擇一個距離溪湖鎮還有埔心鄉隔離的「員林」命名。
溪湖鎮長陳文漢表示,交流道周邊的土地及行政轄區全是溪湖地區,交流道取名「員林」確實讓許多外來遊客質疑、混淆,長久以來對溪湖鎮的成長及知名度造成很大的影響,鎮民要求交流道正名聲浪積壓已久。
彰化縣政府表示,溪湖鎮之員林交流道更名案,在縣內討論已久,因高速公路之闢建與管理也並非地方政府,依法縣府無權命名,亦無權更名,故仍應由權責單位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依法本權責研處。
縣府表示,目前彰化縣內有爭議的共有位於溪湖鎮之員林交流道、位於埤頭鄉之員林收費站、北斗交流道等三處之名稱。因為交流道及收費站之所在位置與名稱不同。
因此,有縣民表示交流道與收費站之名稱應更改,使其與地名相同,尤其是員林交流道討論甚為熱烈,但因交流道與收費站之管理權責並非地方政府,依規定為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圖說:溪湖鎮代會不滿員林交流道名不符實,抗議政府應順應民意「正名」為溪湖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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