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陳雪真賄選案判刑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 雲林報導
2008.11.10
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五十三歲女子陳雪真,於今年立委選舉時「賣票」而投票支持某立委候選人之賄選案,經雲林地院刑四庭吳福森(審判長)、曾鴻文、李淑惠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審結宣判,依投票受賄罪,判刑六月,褫奪公權二年。
今年立委選舉期間,林坤旺(已判刑二年,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五年確定)與吳永樑(已判刑,上訴中)二人,為使雲林縣第一選區某立委候選人當選,竟由林永樑交付賄選名單及賄款三萬元,交付林坤旺以五每票五百元,向麥寮鄉麥津村選民陳雪真等人買票,陳雪真收受林坤旺交付二千五百元(共五票)後允諾投票支持該立委候選人,案經檢察官指揮警調人員查獲。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0.05.27
25縣市首長施政滿意度評鑑出爐2009.04.24
雲林縣鳳梨季 古坑金鑽鳳梨正旺2012.04.25
斗南警搶救受困火災老翁獲讚揚2011.01.28
斗六市公所春節慰問低收入戶2008.07.15
分局長神來一筆因而查獲重大民生竊案2023.12.28
職涯起步!斗六就業中心深入國高中打造就業戰力2014.02.25
菲駐台代表訪農博讚農博成果2022.12.02
雲科大研發成果 秀出未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