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放寬農保權益
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11.08
雲林縣立委張嘉郡表示,立法院已正式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案,除放寬農會會員出會仍可享有農保權益及鬆綁農民重複加入勞保、農保得擇一加保的問題外,並將滿六十五歲以上參加農保超過十五年的農保被保險人,因配合政策將土地移轉或出租致無農務事實時,仍可繼續參加農保。
張嘉郡表示,只要有實際從事農業且有繳款事實,縱然農會會員出會,但仍應繼續享有農保的保障才對,農保自七十八年施行以來,在加保資格條件上就面臨許多問題,特別是戶籍遷移及農會會員出會問題,顯見該問題已嚴重影響農民權益。
張嘉郡說,此次修法通過後,未來參加農保之農民再也不必擔心因為戶籍遷移或因農會會員出會導致喪失農保資格及權益,對此不僅可落實政府推動之農業政策外,更可達成照顧農民生活的政策目的。
張嘉郡表示,此次修法也實際落實了「小地主大佃農」的政策,藉由建立老農退休機制,鼓勵無力或無意耕作老農,將耕地移轉或出租,以降低農地休耕閒置,以達照顧老農生活及活化農地資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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