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尊重民眾集會自由呼籲學生依法申請
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08.11.08
針對部分學生在自由廣場靜坐一事,台北市政府表示,市府尊重民眾集會自由,但是呼籲學生依法申請。
市政府表示,由國安單位主導的協和專案已經結束,現在台北市的集會遊行回歸市政府權責,市府會依法行政。市府發言人指出,學生在自由廣場違法靜坐已將近一天,且迄今無人申請合法集會,市府對此表示遺憾,有鑑於過去一週民眾非法集會造成社會不安,市府呼籲學生依法申請集會,以免再次形成不必要的警民對立:市府並強調,只要學生依法提出申請,市府一定會依法核准。
市府發言人羊曉東表示,集會遊行法為現行法規,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市府絕對尊重學生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是學生也應遵守法律,因此呼籲學生儘速提出集會申請,為社會作良好示範。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7.23
劉兆玄出席工商早餐會2024.06.25
「2024臺北健走趣」啟動記者會 蔣萬安:讓運動成為市民朋友日常2009.08.17
忌憚中國 馬政府放棄提案返聯2008.07.23
馬英九出席台灣商會聯合總會開幕2008.12.06
內政部模擬領取消費券流程2007.11.02
2007年雲林國際偶戲節2009.02.21
馬英九主持經濟情勢因應對策會議2009.11.28
選舉進入倒數階段刺「馬」消息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