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成立林宅管理維護委員會
台灣新聞網記者記者黃永順/霧峰報導
2008.10.30
台中縣文化局,準備在霧峰國定古蹟林宅開放參觀之前,成立一個「林宅管理維護委員會」,以進行維護與營運,管理以及有關單位之間的聯絡窗口、管道。
但是,林家的代表認為修護的工程尚未完全完成之前,如果貿然開放,恐怕會耽誤後續工程,對先成立管理維護委員會,期期以為不可。
也因此,今天會議採「暫緩」處理決議,將另擇期開會時再進一步商議。
台中縣文化局長陳志聲,今天在霧峰林宅下厝大花廳主持「霧峰林宅全區再利用成立管理組織事宜」會議中說明「霧峰林宅管理維護委員會」的組成,主要是希望借重於委員會協助古蹟的維護與營運管理,與有關單位之間的聯絡窗口、管道,及督促林宅維護工程的早日完竣。
惟與會的部分林家代表認為,林宅修護工程迄未完全竣工,如果貿然開放參觀,恐延誤到後續工程,而建議委員會暫緩成立。
此外,林家代表更對維護工程懸宕多年未完成,頗有微詞之外,並表示已失去信心。
也因此,認為此刻若組織委員會,似嫌過早。而且,他們林家也還要再協商一下,究竟要推選誰來代表出任委員。
陳局長允諾尊重林家的意見,請林家自行推選出代表來擔任委員,於下次開會再商議。
林家代表今天還針對林宅維護若干的反映意見,包括樑柱油漆顏色的問題、停車場、排水溝、廁所等問題一籮筐,在委員會成立之前,均需趕快謀求解決的良方。
此外,政府在維護林宅已經斥資六億元了,在此工程接近尾聲的關鍵時刻,更希望能夠多加予關注,傾出全力來加速完成。
更何況,霧峰林宅站在國定古蹟的重要性,或是將來發展地方觀光的潛力無限,實不可忽視。
局長陳志聲堪示,文化局想要成立林宅管理維護委員會,就是希望能夠將工程的維修與委員會的功能夠同時進行,相輔相成,將來開放參觀時,就能夠馬上發揮彰顯功能。
陳志聲於最後作出會議的決論,林宅管理維護委員會的委員名單暫定十一位,除了中央,縣府,公所等公家部門所指定委員之外,其餘委員尊重由林家推舉擔任,並於下次再另擇期開會,進一步商討成立事宜。
圖說:台中縣文化局昨在霧峰召開「霧峰林宅成立管理維護委員會組織事宜」由局長陳志聲主持。(記者黃永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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