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磺坑登錄苗栗文化景觀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10.28
苗栗縣政府於10月23日,公告苗栗縣公館鄉的「出磺坑」,作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的「文化景觀」項目。
國際文化觀光局今天表示,出磺坑作為台灣礦業發展的指標,見證台灣油礦產業發展的興衰,而且清末便已開始開採石油,是目前全世界仍在生產的第二古老礦場,具有高度文化資產價值,因此登錄為「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是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後的新項目,主要是表達了地區的「人與自然互動」,展現時代性、特殊性因素等。而出磺坑的登錄理由「展現背斜自然地形地質與人類應用石油資源之互動文化意涵,並具宗教、建築物、紀念碑等紀念性價值,及石油產業技術性科學價值,為橫跨清代、日治、民國,至今仍持續開採之產業礦區,具登錄文化景觀價值。」
而文化景觀通常幅員廣大、不容易設置範圍地界,因此本次的文化景觀登錄區域以台灣中油公司在出磺坑的廠區、建築物為主,包括廠房、宿舍、地纜車道、採油設施等等,展現「人類」依附著「自然」資源互生的環境,也展現人類的科學智慧。
局長林振豐表示,苗栗縣政府近幾年十分關注出磺坑的發展,也和台灣中油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文建會也將此地規劃為「區域形文化資產」示範區,將會展現文化資產與觀光產業結合之風貌。
過幾年,出磺坑的環山步道、纜車等會成為苗栗縣相當具特色之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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