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僱用失業勞工補助1萬元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南投報導
2008.10.27
為協助失業者順利就業,鼓勵民營事業單位聘僱人員,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推動「立即上工計畫」,依法登記或立案且加入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之民營事業單位,可於98年3月31日前向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申請,每僱用一名連續失業達3個月以上之本國籍勞工,每月可獲新台幣1萬元津貼補助,期間最長6個月,初期預估將可協助1萬人就業。
南投縣政府表示,中彰投地區之計畫配額為1,994人,用人單位申請時間至明年3月31日止,核定計畫後14個工作天內完成僱用。
而符合資格求職者,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於僱用前至就服站申請並完成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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