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抽驗冰品34.6%不合格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08.10.07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表示:為保障縣民食用冰品的安全,日前針對縣內各火鍋店、牛排館及飲料咖啡店等抽驗冰淇淋、冰沙等共52件產品,檢驗項目為一般衛生標準,檢驗結果共有18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4.6%,不合格名單如附表。
衛生局表示:針對18件第一次抽驗,衛生標準不合格的冰品,衛生局已函請餐飲業者、供應商予限期改善,期屆後將再行複查抽驗,若仍不合格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第33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複查至合格為止。
衛生局說,消費者在食用冰品冷飲時,別忘了慎選衛生安全及信譽良好的商家,應注意現場環境是否清潔衛生?工作人員衛生習慣是否良好?冰品盛裝容器是否清潔、配料有無加蓋?櫥櫃是否有防止病媒措施等,以免因不慎食用衛生標準超過規定之食物,而引發腹瀉、腹痛等症狀。
同時呼籲業者應注意製造場所環境及製程衛生,原料保存及儲存溫度。以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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