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賊工寮行竊警民聯手查獲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10.04
大湖警分局今天表示,犯嫌溫X亮(男 33歲 苗栗縣人),於97年9月26日起,陸續在住家附近,竊取農用抽水馬達及電線等物品,變賣給資源回收業者圖利。
溫嫌食髓知味,於日前上午再度竊取涂姓、溫姓等被害人所有之馬達及電纜線、抽油煙機與彈簧床等物品,並聯繫舊貨商前往其藏匿贓物之山區工寮載貨離去時,為該地區「景山巡守隊」隊員發現可疑,向大湖分局坪林派出所報案。
坪林派出所員警及景山巡守隊人員兵分多路,往山區聯外道路各路口攔截,所長鄧嘉鎮偕同巡守隊人員,很快在景山往雙連山區產業道路路口發現該LY-**39號自小貨車。
經通報警力支援攔查,當場查獲竊嫌溫X亮及涉嫌收贓之舊貨商業主陳X宏(男 36歲 苗栗縣人),並起出被竊之馬達3組(90公斤)、電纜線1捲(36公斤)、抽油煙機1台、彈簧床1床等物品,警方將2嫌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大湖分局警方調查,竊嫌溫X亮平日不務正業、好逸惡勞,利用對當地周遭環境熟悉之便,竟搜尋農田灌溉抽水用馬達、電纜線,竊取後再化整為零分解成鐵塊變賣。
馬達分解成鐵塊每公斤賣出僅13元,電纜線每公斤45元,獲利僅1仟元餘元,被害人新購成本卻要花費10餘萬元,價值天壤之別,令被害人對專竊取馬達、電纜等民生竊盜案恨之入骨、痛心不已!
警方偵訊時,竊嫌溫X亮坦承,前往其溫姓堂哥的農地馬達都連續竊取2次,據溫姓被害人表示,平日常請堂弟一起喝酒,萬萬想不到小偷竟是其堂弟,當場忿忿不平的說,真是「飼老鼠咬布袋」。
另涉嫌收贓之舊貨商業主陳X宏於警方偵訊時,表示與竊嫌溫X亮並不相識,是溫嫌電話聯繫稱有一些物品要賣,他才駕車前往載貨,並不知道物品是偷竊的贓物。
警方對其供述十分懷疑,認為案情並不單純,有進一步追查之必要,全案大湖分局先將2嫌依竊盜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深入追查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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