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上路室內吸菸罰5萬元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10.01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明年一月十一日上路,三人以上工作場所須全面禁菸,且不能設吸菸室。
但是依據董氏基金會2至5月份的調查顯示,雖然辦公室內禁菸,還有三成公司設有吸菸室,不符新法規定,必須在菸害防制新法施行前撤除。
苗栗縣衛生局長羅財樟表示,工作場所禁菸範圍包括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公營跟金融機構、電信業等。
但是很多企業仍一知半解,不知道新法上路後不只不能再設吸菸室,就連個人辦公室、茶水間、樓梯間、廁所裡都要禁菸。
苗栗縣政府已97年8月12日率先以身作則,苗栗縣所有公家機關已經全面撤除室內吸菸室、並公開宣示公家機關室內全面禁菸,提供民眾無二手菸害的優質洽公環境。
羅財樟表示,根據新法,室內工作場所絕對禁菸,不能設吸菸室,想要吸菸者只能到戶外吞雲吐霧,企業若不改善,將違反新法規定需接受裁罰最高5萬元。珍惜生命,遠離菸害,共同營造無菸職場、苗栗縣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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