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內機車違規進入即日起將加強取締
台灣新聞網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8.09.30
邇來接獲民眾陳情,台南公園、運河南岸及港濱歷史公園常有民眾騎乘機車進入,造成運動及休閒的市民許多不便,為還給市民一個舒適的休閒空間,即日起將加強取締違規機車。
台南公園內設施健全,樹木生長旺盛,無論晨昏,皆為散步、運動的好去處;台南運河經整治後,如今卻有大尾大尾的虱目魚悠游其中,讓不少民眾可以享受釣魚的樂趣。
但因部份民眾不遵守規則而令人惋惜;根據民眾陳情,台南公園整天皆有民眾騎乘機車在園內「散步」,除了廢氣污染外,更容易造成危險,破壞了休閒氣息。而運河南岸處也因釣客將機車騎入,導致晨運或散步民眾不便,而抱怨連連。建設及產業管理處針對機車違規事件,派出不少人員進行勸導,確因民眾配合度不高,效果不彰。
依臺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九條:公園內非經許可騎乘或駕駛車輛者,處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四千五百元以下罰鍰。建設及產業管理處即日起將加強取締,希望民眾配合,還給市民一個乾淨、無危險的休閒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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