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居未達三十戶道路復建有望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09.24
苗栗縣政府農業局今天表示,依據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山坡地農路災害復建須符合「聚居達30戶聚落之唯一聯外道路」規定,中央才准予補助復建,造成絕多數農路損壞無法修復,嚴重影響農民生計與交通安全。
縣長劉政鴻上任後,瞭解農民所苦,屢次向中央反應爭取修法,尤其,苗栗百分之八十七為山坡地,居住型態以散村為主,且農村多從事農作、農產品運輸,每逢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農路毀損若無法即時復舊,影響農民生計。
劉政鴻在今年9月9日,參加行政院召集縣市長座談會議中,專案提會報告,反映山坡地農路災害復建須符合「30戸聚落的唯一聯外道路」規定,導致農路災害中斷,影響農產品運輸及農民生計,極力要求修法。
農業局表示,近日終獲行政院薛秘書長告知,初步已同意山坡地既有非計畫道路災後復建中央補助原則,回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換言之,山坡地道路復建工程不再受「聚居達30戶聚落且唯一聯外道路」限制。
農業局目前也請各鄉鎮市公所,儘速循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作業要點提報縣府彙整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以降低災害所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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