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門檻放寬新竹限制出境減少40
台灣新聞網記者許立昌/新竹報導
2008.09.23
新竹市政府表示:欠稅限制出境的門檻,已自97年8月15日放寬了,個人欠稅達100萬元、營利事業欠稅逾200萬元。
行政救濟中案件,個人欠稅達150萬元、營利事業欠稅逾300萬元者,始符合限制出境標準,且因欠稅被限制出境期間以五年為限,新竹市因此可解除出境有40餘人,佔原限制出境人數近75﹪,新竹市稅務局已通報財政部辦理解除限制。
該局局長林惟鈞表示,對於因放寬限制出境門檻,即解除限制出境的欠稅案件,仍會隨時注意其財務狀況。
必要時立即辦理財產禁止處分等保全措施,此外並與執行處加強密切聯繫,持續追繳欠稅工作,以防堵藉此修法後惡意欠稅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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