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豪雨造成落花生延遲性災損 張嘉郡爭取雲林全縣納入補助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
2026.10.20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雲林落花生正值採收期,卻受到8月下旬豪雨及長時間降雨影響,多地出現結莢不良、果莢數量不足及產量銳減等延遲性災損。立法委員張嘉郡、丁學忠今(20)日前往虎尾、土庫及北港勘查災情,部分農田損失估計高達8成,呼籲農業部儘速掌握實際災損,啟動天然災害救助,並依「從速、從寬、從簡」原則辦理。
張嘉郡表示,8月下旬豪雨發生時,落花生正值開花期,連續降雨及田間積水造成授粉不良,導致結果率下降,每株結莢數甚至低於10顆。由於豪雨過後天候並未出現明顯變化,農民反映目前出現的結莢不良及產量減少,應納入8月下旬豪雨造成的延遲性災損認定。
此次會勘由虎尾鎮長林嘉弘、土庫鎮長陳特凱及北港鎮長蕭美文陪同,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副分署長徐惠瑩、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分場長陳俊仁等人也到場了解災情,並認定部分受災情形已達天然災害救助標準。
張嘉郡指出,根據農糧署相關公文,雲林落花生因豪雨造成「結莢不良、果莢數量不足」等延遲性災損,已符合天然災害救助條件。目前落花生救助額度為每公頃3萬6,000元,對於減輕農民生產成本及災後復耕負擔相當重要。她提醒,受災農民若發現落花生有結莢不良等情形,應儘速向所在地公所通報,以利地方彙整災損資料並辦理後續認定;8月已完成通報的農民,則可由鎮公所依程序辦理補助作業。
張嘉郡表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最重視時效,此次邀集相關單位實地勘查,就是希望第一時間掌握災情及農民需求。她呼籲農業部加速辦理災損勘查與救助,簡化行政程序,避免農民因等待過久而影響後續復耕。
張嘉郡強調,將與丁學忠持續追蹤雲林各地農損查報情形,爭取全縣落花生納入每公頃3萬6,000元天然災害救助,協助受災農民降低損失,儘早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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