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擴大攔檢未定檢機車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09.17
苗栗地區交通空氣污染主要來源中,有7成來自機動車輛,而苗栗縣目前機車數量約24萬輛,為有效落實機車排氣檢驗工作,巡查人員除不定期於苗栗縣各重要路口、工業區及科學園區等鄰近道路設置機車不定期檢驗移動式攔檢站,針對未定檢機車及二行程機車加強攔檢外,另將深入社區及工廠停車場進行巡查。
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今表示,環保局自97年度9月份起將擴大未定檢機車巡查地點,派員進入苗栗縣各社區停車場巡查,若車輛已不再使用或不堪使用,請車主應儘速至監理單位辦理車牌報廢及車籍註銷,車籍註銷後即可解除應接受排氣定檢的相關規定。
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使用中之汽車應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檢驗不符排放標準未於期限內修復並複驗至合格者,依規處機車車主或使用人新台幣1,500元罰鍰,若規避、妨礙或拒絕檢驗者,依規可處5,000元至100,000元不等罰鍰
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表示,不論機車是否已屆年度檢驗期限,若過去未實施排氣定期檢驗,應儘速攜帶行車執照至苗栗縣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免費檢驗,以免因逾期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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